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新疆建設兵團化學會:
或化學化工學會:
化學教育學科委員會委員:
化學基礎教育在促進化學科學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,培養(yǎng)化學科技和教育人才方面發(fā)揮著基礎的作用。為了表彰和激勵廣大中學化學教師獻身于我國化學基礎教育事業(yè),中國化學會決定自2014年起,設立“中國化學會化學基礎教育獎”,以表彰在化學基礎教育教學方面做出成就的優(yōu)秀中學化學教師。
根據《中國化學會“化學基礎教育獎”獎勵條例》,現就2015年度“中國化學會化學基礎教育獎”候選人推薦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候選人的條件、推薦辦法與名額
1.請嚴格地按照《中國化學會“化學基礎教育獎”獎勵條例》的要求,認真做好符合條件的候選人的推薦工作。
2.被推薦的候選人必須是工作在中學化學教學第一線的現任在職的優(yōu)秀教師。
3.《中國化學會“化學基礎教育獎”獎勵條例》請見附件1。
4.2015年度“中國化學會化學基礎教育獎”獎勵名額為十名。每個地方學會推薦的候選人不超過一名。化學教育學科委員會委員可以聯(lián)名推薦,每三名委員可以聯(lián)名推薦候選人一名。
5.被推薦的候選人應該是中國化學會會員。非會員在被推薦時,應辦理入會手續(xù)。
二、推薦材料與推薦時間
1.被推薦的候選人須提交的以下材料,包括:推薦表、代表性的論文或專著以及相關的附件及證明材料復印件。所有材料須裝訂成冊,一式三份(原件一份、復印件二份)。同時通過電子郵件提交完整的電子版材料一份(與紙質材料一致),推薦表見附件2。推薦表和獎勵條例可以在中國化學會網站下載(http://m.lipsmiley.com/)。
2.提交的材料必須齊全,材料不全不予評審。候選人提交的材料恕不退還,請自留底稿。
3.截止日期為2015年3月30日(以郵戳為準)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聯(lián)系人及材料接收人:李川
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(qū)新街口外大街19號,北京師范大學化學學院,郵編:100875;電話:18811471243,010-58805062;電子郵箱: hxjywyh@163.com 。
專此通知。
中國化學會
2015年1月5日